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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回民小学: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时间:2024-03-27 19:16:53来源:作者: 点击:

3月25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预防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共建和谐校园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3月25日下午,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刘晓微检察官走进张家口市桥东区回民小学,开展了一场生动的预防校园霸凌法制讲座活动,为孩子们进行了思想教育与宣传。

讲座由刘晓微检察官主讲,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形象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危害以及应对策略,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

刘检察官通过和现场同学的交流互动,明确了学生间日常玩闹和校园欺凌之间的区别。指出了“重复发生”、“具有恶意”、“力量悬殊”是校园欺凌的主要特征。


同学们坐姿端正、认真聆听讲座内容




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往往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有关。例如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渗透,家庭教育的缺失等,都可能导致校园欺凌的发生。刘检察官用各类典型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未成年人存在的不良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告诉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杜绝不文明行为,同时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关于校园霸凌

什么是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霸凌也包括间接霸凌。校园霸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霸凌,而校园霸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

校园霸凌的行为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2.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3.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4. 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5.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如何应对校园霸凌校内:1.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2.在遇到校园霸凌时,千万不要放弃向老师、家长求助,一定要及时地告知老师、家长,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校外:1.保持镇定。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3.及时报警。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讲座最后,刘检察官强调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同学们要时刻保持法治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维护好我们共同成长的家园。要求同学们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互谅互让,学会包容,尊重个性差异,校园欺凌在回民小学不会也坚决不能出现。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随着刘检察官的讲解,了解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宣传的内容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既宣传了法律,又为学生们敲响了警钟,同学们近距离接触法律,自身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在最美的年华里,不留遗憾,有助于建设和谐,文明,平安校园。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安全教育的盛会,更是一次法治精神的洗礼。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张家口市桥东区回民小学也将继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法治教育,为学生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记录者:任大龙)

责任编辑: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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