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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宪”在行动 “法”润民心

时间:2024-12-05 16:39:00来源:光耀华夏作者:陆立新 通讯员 黄 静 点击:

       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讯(陆立新 通讯员 黄 静) 12月4日上午,由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办事处主办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举行。

      为强化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办事处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江苏省徐州市宏图三胞广场,展开“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办事处主任袁文强在致词中说到:今天,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二十四个“法制宣传日”!也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天,我们隆重聚会,启动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活动的宗旨:努力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全方位的协调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众所周知,宪法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同时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当前现行的宪法,俗称八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责任和使命要求,八二宪法先后经历了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 2018年3月共五次人大修正。修正后的八二宪法,为建设成为富强民主、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现在,我们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就是为了帮助人们了解和认识宪法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宪法的尊重和信仰,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宣传宪法可以推动全社会的法治建设,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平、公正,提高社会整体法治水平;宣传宪法可以帮助公民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掌握合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公民责任感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宣传宪法有助于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核心地位;宣传宪法,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其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宪法宣传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实现社会各阶层间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宣传、学习、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陆立新在活动中以《传承宪法精神,做宪法宣传达人》为主题发表演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

      首先是知法,知法就必须了解法律的存在和内容。它是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前提。只有了解法律才知道哪些法律是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也可以帮助我们明确自己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全民都要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处理身边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二是学法,学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知法、懂法和守法,提高自身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单位、集体要通过组织学习宪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

      其三是懂法,懂法是指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内涵,不仅仅是知道法律条文的文字表述,更是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价值,懂法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是守法,守法是指遵守法律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守法不仅保护了他人的权益,也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最后才是用法,用法是指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解决纠纷。用法能力的提升对于个人和社会都非常重要。当自己的权益受到危害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希望大家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江苏非圆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剑在活动中说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人员,在“12·4”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与大家分享学习、使用宪法谈了几点体会:

      第一是信仰宪法;宪法是法律最高地,集中了全国人民共同的意志追求和信念。宪法是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了我们的人格权、教育权、选举权。毛泽东主席在领导制立1954年宪法时讲过,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宪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大在于人民发自真诚的信仰,所以我们要不忘初心的信仰宪法。

       第二是敬畏宪法;敬畏宪法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宗旨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挂在墙上、雕刻在大理石上,要始终牢记宪法誓词,始终对宪法怀有崇敬之心、敬畏之心。针对目前矛盾数量增多,矛盾类型多样,矛盾诉求多元化,法律服务是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我们要把完善规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第三是宣传和遵守宪法;12月4日,不仅仅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深化改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主题的要求,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针对目前大家关心的各类诈骗信息保护、劳动争议等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以及涉及环境保护、就业问题不平等等等的难点,我们多次组织律师进社区,以各种创新的形式提升普法的力度。从抽象的宪法思维和枯燥的宪法条文“困境”中走出来,以案普法、线上线下进行普法活动。

      第四是捍卫宪法;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宪法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底线,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坚持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拥护政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诈骗等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法律权威。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孝明在活动中说到:值此国家宪法日,愿与大家共议一个关乎国家兴衰、人民福祉的重大议题——宪法。首先,宪法是国家的基石,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它承载着国家的价值追求与人民的期望。其次,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还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最后,宪法如同一座明亮的灯塔,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浩瀚海洋中,为我们指引着正确的方向。

      浙商财险徐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张松在活动中就‘庆祝宪法日,共筑保险行业法治基石’为题,作了发言。他说: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在保险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法治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经营、合规发展是保险行业的生命线。浙商财险始终坚持依法治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不断加强公司的法治建设,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为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共同携手,以今年“12·4”宪法日为新的起点,不断推进保险行业的法治建设,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江苏周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显举在活动中就宪法的重要性作了发言:公益咨询活动中,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宪法知识宣传,对于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引导其遇到问题要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解决,让宪法融进生活,走进心里。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办事处将以此次宪法宣传为契机,积极发挥相应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用接地气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宪”行动起来, 让“法”润进民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加本次主题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有: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办事处主任袁文强、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洪雷、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陆立新、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袁照亮、原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章学敏、徐州市泉山区消协秘书长张爱华、徐州市鼓楼区消协秘书长张根胜、徐州市云龙区消协秘书长张俊波、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办事处疑难案件顾问团副秘书长路军、中视小记者淮海经济区办事处运营总监刘 伟、淮办淮北联络处主任郭会杰、徐州活力伙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夏飞、执行董事吴建国、总经理孙燕、江苏汉家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绍会、徐州三胞国际广场副总经理陶晖、江苏非圆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剑、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孝明、江苏周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显举、江苏争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昌杰、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主任解振乾、徐州收藏家协会会长李志强、徐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长付玉、徐州市董事学会秘书长郁茂永、徐州四季大酒店总经理陆新岗、南京泓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总经理岳红、好房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玉以及徐州圆梦民族艺术团团长哈宝林及艺术团成员们和徐州金山艺术团团长黄厚娟及艺术团成员们等三十多家单位及团体,近100多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主题宣传活动在愉悦、欢快的氛围中,胜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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