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益慈善

云龙“三步走”打好诉前调解“组合拳”

时间:2024-08-06 14:02:15来源:作者: 点击:

中国教育电视台光耀华夏讯(袁文强) “小孙,咱们业主和物业抬头不见低头见,真到了法院费时费力还费钱,不如就在诉前调解阶段把这个事给解决了……”近日,云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区法院引调的一起物业纠纷案件。因自家里阳台前放置了一台楼下商户的空调外机,某小区业主孙某认为不仅影响采光,而且噪音很大,严重影响休息,因此拒缴物业费。小区物业以孙某拖欠物业费为由诉至法院。调解员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平衡点和切入点,与物业公司进行耐心沟通,经过面对面、背靠背几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业主现场缴纳物业费。

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联动”完善解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不断提高诉前调解工作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建立纠纷流转机制,积极发挥诉前调解作用。

强化矛盾纠纷调解阵地建设,在徐州市云龙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司法所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并与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建立矛盾纠纷流转机制,将有关经济合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诉讼案件流转至区各人民调解组织,由人民调解员主动联系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处化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推动矛盾双方息诉罢访;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通过“多方联动”,组织相关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处。

二、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在线调解,探索和创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调解的矛盾纠纷,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由调解员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调解成功后将调解文书通过线上签字方式进行确认。不断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从调解室向居民家中、楼院小区、田间地头转移,随时随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防止矛盾拖延恶化,避免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及时引发不良后果,实现调解“零”距离,服务不缺位。

三、强化基层调解力量,切实降低起诉率。

选优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的案件,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对诉前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围绕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风险防范难点进行探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机制,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根据需要区人民法院及时出具司法确认书,激活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努力打造一支适应“诉前调”工作需要的调解员队伍,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今年以来,徐州市云龙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处理区法院分流的诉前调解案件,截止目前成功调解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下一步,云龙区司法局继续通过“云联动”机制夯实“三步走”,发挥“组合拳”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将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实现诉前调解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主管:中国教育电视台《光耀华夏》纪录片栏目组;主办:《光耀华夏》纪录片编委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5624号 发证机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邮件:1970784057@qq.com
本网法律顾问:肖士广 18601291766、张宏亮 13810401717 本网广告独家代理:北京群策群利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光耀华夏》纪录片编委会。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1028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