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司法局:司法教育矫正新模式
光耀华夏讯:(记者 袁文强 通讯员 陆立新)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统筹五项工作主要内容之一,教育矫正是通过心理疏导、文化教育等手段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问题,从“行为管控”到“灵魂对话”,将枯燥无味的平淡说教提升为心灵深处的探索抚慰,建立共情信任关系,通过思想教育、行为纠偏和价值观重塑,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内在转变。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通过对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种类统计分析,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济类犯罪占比高达85%以上,其他犯罪占比不足15%,针对此现象,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探寻教育矫正方式方法,揭开社区矫正对象心灵深处“唯利是图”阴暗层。
一、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单独教育,重在“情”字
云龙区司法局在开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教育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质、成长背景及犯罪诱因,通过“以情教育”模式,从情感感化、心理关怀、重塑价值观等手段制定教育矫正方案;从日常生活细节切入开展深度谈话,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认知错误根源;加上传统文化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激发社会责任感。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组织侯某等人从某通讯窗口购得50余张手机卡转卖给案外人马某(另案处理),周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收购、出售他人手机卡,为犯罪提供帮助,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6000元。入矫后,云龙区社区矫正机构的个别教育立即跟上,制定个别教育矫正计划,开展个别谈话、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犯罪心理阴影;从家庭出发,开导其帮家庭分担经济负担,周某某在帮教下慢慢认识到自身的问题,通过近三个月的个别教育矫正,周某某的性格慢慢来开朗起来,准备利用闲暇时间去增驾学开大车,为解除矫正后与家人共同创业打好基础。
二、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追求“理”字
徐州市云龙区社区矫正机构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活动时,往往通过“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合一的有机融合提高教育实效。矫正工作人员通过真实案例的剖析对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多种常见的经济类型犯罪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特别是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连年高发,造成受害者严重的财产损失,更有一些家庭破碎;在教育过程中也不忘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天上不会掉馅饼”,要认清现实,辨别“再犯罪”行为,保护个人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贪图“小利”害人害己。同时矫正工作人员针对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开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读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结合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真实案例警示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红线不可碰”思想。通过“以法理立威、以事理明责、以情理润心”实现从“管得住”向“矫得好”的转化。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入监教育 做好“比”字
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积极与监狱协调,组织重点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入监接受教育,通过“身临其境的震慑效应”开展“高墙内外的对比”,直击心灵、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入身份意识与守法观念。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在狱警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控下穿越重重铁门,亲身踏入监狱区域,接触森严的监舍,实地参观服刑人员的学习区、生活区、工作区等场所,感受监禁真实环境,并与服刑人员一起参加法治教育课,了解监狱管理制度、法律法规,通过视觉、听觉、行为的多重冲击,让社区矫正对象形成“监禁刑罚执行”与“社区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强烈对比,使其深刻体会“自由来之不易”,从而激发内在的敬畏法律、珍惜机会、服从监管的意识,让社区矫正对象清醒认知“缓刑不是无刑”,时刻牢记身份,端正态度,珍惜社区矫正的相对自由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责编:许顺喜
- 上一篇:旗帜小记者走进安立军休所:致敬建…
-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